新環保部長:污防是中央國務院決策,用重典使硬招治理大氣污染!10月底前取締完成違法小散亂污
新環保部長:污防是中央國務院決策,用重典使硬招治理大氣污染!10月底前取締完成違法小散亂污
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做到心系百姓,設身處地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采取 “五步法”增加督查效能,全力以赴打好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支撐。
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干杰6月28日在京看望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第四期培訓班學員,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做到心系百姓,設身處地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采取“五步法”增加強化督查效能,全力以赴打好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支撐。
李干杰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打好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保護部決定開展為期1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目前,強化督查已完成五個輪次,取得積極成效, 京津冀地區今年3—5月空氣質量較之前三年同期有較明顯的改善。同時也要看到,今年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階段目標任務的終期考核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非常嚴峻,任務非常繁重,時間非常緊迫,必須全力開展好強化督查,推動各地緊緊抓住采暖季前的黃金窗口期,嚴格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更大氣力、以更大決心,出重拳、用重典、使硬招,堅決完成硬任務,加快改善京津冀環境空氣質量。
李干杰對下一步推進強化督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提高站位。要旗幟鮮明講政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入學習領會習**總書記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維護核心落實到堅決完成強化督查任務、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實際行動上。要始終做到心系百姓,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心全意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設身處地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特別是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大氣污染問題,要充分利用好強化督查這一重要手段和舉措。
二是增強效能。要建立專項督察機制,采取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做好督查與中央環保督察銜接,進一步發揮“督政”的作用。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全部移交地方政府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開,定期開展巡查回頭看,對工作不力、推進緩慢的地方開展約談,對問題嚴重、久拖不辦的地方不定期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中央環保督察,嚴肅嚴厲追責問責,打出一套“組合拳”,將壓力傳導到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保環境保護各項部署落地見效,要進一步聚焦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同時注重擴面,對地方黨委政府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完成和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系統化”督查,將小鍋爐淘汰、散煤替代、機動車污染治理、礦山開發治理修復等任務納入督查重要內容,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不放松。在這一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原則,督查發現的問題、交辦的事項要向社會公開,整改落實的結果也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三是錘煉隊伍。強化督查是一場大仗、硬仗、苦仗,對國內環保系統既是挑戰,也是錘煉隊伍的機會。要通過強化督查,培養、錘煉一支鐵的環保隊伍,在思想上、業務上、作風上來一個大提升,切實履行好黨中央、國務院賦予的環保職責,不辜負廣大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熱切期盼。參與督查人員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使命感,積極投入到火熱的督查實踐中去,鍛煉自己、成長自己、發展自己,為實現人生價值、成就一番事業筑牢基石。
*后,李干杰叮囑督查人員要注意勞逸結合和人身安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依法依規推進強化督查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好督查任務,用實際行動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答卷。
來源:環保部
大督查見效京津冀空氣質量好于前三年同期
環保部新部長為京津冀“治氣”支招
法制日報政府·經濟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近日,包括北京在內京津冀的一些城市空氣出現輕度污染,主要原因是空氣中的臭氧超標。7月1日,環保部在通報6月30日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時指出,28個督查組加大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企業的督查力度,共發現47家企業存在VOCs治理問題。
按照環保部的部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需要持續開展一年,這場史上*長時間的空氣污染防治大督查余下9個多月的時間該如何進行?重點又該放在哪些地方?6月27日,出任環保部新一任部長的李干杰提出了他的設想及要求。
李干杰認為,“督政”仍有文章可做,同時,他提出,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可借力中央環保督察。李干杰說:“對問題嚴重、久拖不辦的地方不定期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中央環保督察,嚴肅嚴厲追責問責,打出一套‘組合拳’”。
47家企業存在VOCs治理問題
針對*近幾天環境空氣質量臭氧濃度偏高問題,環保部說,28督查組加大對VOCs排放企業的督查力度,發現橡膠、機械制造、膠合板材、包裝印刷等行業問題較為突出,一些企業存在未配套建設或閑置、停運VOCs治理設施的情況。
其中,6月30日,環保部28個督查組共檢查391家企業(單位),發現183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環保部表示,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44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42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4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47家。
就VOCs治理問題,環保部公開曝光了一些企業的問題。環保部點名說,北京市延慶區北京艾瑞機械有限公司8臺熱處理爐均無VOCs治理設施;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富瓶胚有限公司注塑車間無VOCs處理設施;河北省石家莊正定縣宏星鞋廠熔解注塑工段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停運;山西省晉城市城區山西新浪印業有限公司印刷車間8臺印刷機均未安裝VOCs治理設施;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河南冠通塑膠材料有限公司聚乙烯、聚氯乙烯生產車間均無VOCs治理設施,有機廢氣直排。
從環保部公開的6月30日的督查情況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以及不運行問題突出,為此,環保部要求28個督查組加大對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行等問題的督查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查處違法排污企業。
用重典使硬招治理大氣污染
截至6月底,京津冀“2+28”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經開展了近3個月,完成五個輪次,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取得積極成效。李干杰指出,京津冀地區今年3月至5月空氣質量較之前三年同期有較明顯的改善。
2017年是國務院發布的“大氣十條”**階段目標任務的終期考核年。李干杰認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非常嚴峻,任務非常繁重,時間非常緊迫,必須全力開展好強化督查”。
他要求,推動各地緊緊抓住采暖季前的黃金窗口期,嚴格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更大氣力、以更大決心,出重拳、用重典、使硬招,堅決完成硬任務,加快改善京津冀環境空氣質量。
定期約談工作不力地方政府
持續時間一年的督查,對于京津冀“2+26城市”大氣質量改善無疑是一次難得的機遇,頂層設計更是關鍵。為此,李干杰提出了一整套設想。他說,要建立專項督察機制,采取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做好督查與中央環保督察銜接,進一步發揮“督政”作用。
“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全部移交地方政府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開,定期開展巡查回頭看,對工作不力、推進緩慢的地方開展約談。”李干杰指出,要將壓力傳導到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保環境保護各項部署落地見效。
同時,要進一步聚焦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違法違規問題。李干杰提出,對地方黨委政府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完成和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系統化”督查,將小鍋爐淘汰、散煤替代、機動車污染治理、礦山開發治理修復等任務納入督查重要內容,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不放松。
“在這一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原則,督查發現的問題、交辦的事項要向社會公開。”李干杰要求,整改落實的結果也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本報北京7月2日訊
來源: 法制日報郄建榮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2017年各項目標任務,切實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治理力度,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
一、實施范圍
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
二、主要任務
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并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
(一)產業結構調整要取得實質性進展。
1. 加大化解過剩產能力度。“2+26”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鋼鐵過剩產能任務,其中,廊坊和保定市是重中之重。
2. 10月底前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保“小散亂污”企業整改到位。各地于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鄭州、安陽、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依法取締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締一半以上。相關地方各級政府要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責任。對排查、取締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追究“網格長”及相關人員責任。“小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納入環境保護部信息平臺和執法監管平臺。
“小散亂污”企業重點是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
(二)**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3. 實施冬季清潔取暖重點工程。將“2+26”城市列為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首批實施范圍。**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并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實現冬季清潔取暖。傳輸通道其他城市于10月底前,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加大工業低品位余熱、地熱能等利用。
4. 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10月底前,北京、天津、石家莊、廊坊、保定、濟南、鄭州行政區域內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其他城市建成區及縣城**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燃煤窯爐加快電爐、氣爐改造進度。
5.“2+26”城市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新建用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以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納入新上熱電聯產項目煤炭減量平衡方案。20萬人口以上縣城基本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電力、天然氣、地熱能、空氣能等采暖方式為主,不得配套建設燃煤鍋爐。
(三)加強工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6. 實施特別排放限值。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7. **推進排污許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推進重點行業治污升級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各地結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標準實施要求,在國內率先開展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率先實施**達標排放行動計劃。**加強低效大氣治污設施和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企業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納入環保重點監管范圍,督促企業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建立企業排污臺賬,從嚴處罰違法排污行為。
8. 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各地根據本地污染特征,因地制宜開展重點行業VOCs綜合整治。**推進石油化工,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VOCs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排放,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浮頂罐,有機液體裝卸采取全密閉、下部裝載、液下裝載等方式,并實施高效油氣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備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強化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采取密閉措施,安裝高效集氣裝置;加強有組織廢氣治理,配套安裝焚燒等高效治理設施;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應送火炬系統處理。
(四)實施工業企業采暖季錯峰生產。
各地要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制定企業錯峰生產計劃,依法合規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應急預案中。
9. 水泥、鑄造等行業繼續**實施錯峰生產。水泥(含粉磨站)、鑄造(不含電爐、天然氣爐)、磚瓦窯等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外,采暖季全部實施錯峰生產。承擔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核定*大允許生產負荷,9月底前報地市級政府備案。10月底前,燃煤發電機組(含自備電廠)未達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產。
10. 重點城市加大鋼鐵企業限產力度。各地實施鋼鐵企業分類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制定錯峰限停產方案。石家莊、唐山、邯鄲、安陽等重點城市,采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以高爐生產能力計,采用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
11. 實施電解鋁、化工類企業生產調控。各地采暖季電解鋁廠限產30%以上,以停產的電解槽數量計;氧化鋁企業限產30%左右,以生產線計;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則上實施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省級政府批準。
(五)嚴格控制機動車排放。
12. 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運輸煤炭。大幅提升區域內鐵路貨運比例,加快推進港鐵聯運煤炭。充分利用張唐等鐵路運力,大幅降低柴油車輛長途運輸煤炭造成的大氣污染。7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港煤炭。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環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鐵路運輸,禁止環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
13. **加強機動車排污監控能力。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裝10臺(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2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北京市進京主要道口安裝遙感監測設備。加快推進京津冀地區電子標識試點,加快遙感監測設備國家、省、市三級聯網,12月底前完成。及時匯總分析排放情況,向社會公開超標嚴重的車型信息。建設國家、省、市三級機動車環境執法監管專業隊伍,提高現場執法能力水平。環境保護部建立機動車污染控制實驗室,提高管理政策制定的技術支撐能力。
14. 協同加強柴油車管控。實施重型柴油車在北京市六環路(含)管控措施,引導外埠過境重型柴油車繞行北京。強化對營運車輛的環保監管,積極推進柴油車輛加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備實時診斷功能的車載遠程通訊終端,并作為對在用營運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重要內容。環境保護部建立機動車環保違法信息平臺,與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保監等部門共享。9月底前,將機動車環保違法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支持保險公司提高超標排放車輛保險費率,實現超標排放車輛異地處罰。查處一批篡改車載診斷系統(OBD)限扭要求、不添加車用尿素的典型違法案件,嚴厲處罰各類違法行為并向社會曝光。
15. 加強油品質量和車用尿素監督管理。“2+26”城市率先完成城市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軌,9月底前,全部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各地借鑒河南做法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油品行為,取締黑加油站點,追究違法者責任。6月底前,區域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均須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6月底前,銷售汽油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要加快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北京市新增出租車應全部更換為電動車,其他城市積極推進出租車更換為電動車或新能源車。各地督促在用燃油和燃氣出租車定期更換三元催化器。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6. 嚴格控制揚塵排放。制定揚塵治理專項方案,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街道保潔工作負責人,并公布名單。北京、廊坊、保定市以平均降塵量小于9噸/月·平方公里作為控制指標,納入區縣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問責范圍。9月底前,“2+26”城市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做到圍擋、苫蓋、噴淋、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硬化五個***。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并確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按本地管理規定進行上限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
17. **落實禁燒限放要求。**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北京、廊坊、保定市建成區**禁止露天燒烤,室內燒烤必須配備油煙凈化設備。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嚴控方案,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要求。
(七)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18. 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能力。完善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機制,**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6月底前,完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顆粒物組分和光化學監測網能力建設,確保穩定運行。開展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人員培訓、預報準確率評估工作,提高整體預測預報水平。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省級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單位具備3天精細化預報、7天潛勢預報能力。“2+26”城市開展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編制和源解析工作。
19. 加快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環境保護部指導各地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不同級別減排比例要求,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提前啟動應急預案。8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新預案修訂工作,夯實各級別應急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企業、工地和單位生產工序,并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確保措施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環境保護部組織專家團隊,對“2+26”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效性、可操作性和減排措施進行量化評估。
三、保障措施
(一)分解落實任務。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省(市)政府為責任主體,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協調推進,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環境保護部每季度調度各地區和相關單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上報國務院,采暖季每月調度。
(二)完善經濟政策。加大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優化使用方式,向任務量較大的省份和城市傾斜。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車淘汰、工業污染治理等領域。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研究對化工及汽車、集裝箱、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VOCs排放征收排污費。
出臺有利于清潔取暖的經濟政策機制。出臺一攬子經濟激勵政策,支持“2+26”城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將民生供暖電能替代、燃氣替代項目列入中央基建投資計劃,優先支持清潔能源替代項目使用中央基建投資,給予替代項目部分設備投資支持。將電供暖電量統一打包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向低谷時段發電企業直接招標。居民“煤改氣”氣價按居民用氣定價。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鼓勵其加大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產業升級、冬季清潔取暖和大氣污染治理等領域的信貸投放,加大對節能環保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
(三)加大氣源、電源保障力度。加大天然氣保供力度,中石油于10月底前確保完成陜京四線建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確保給予區域內城市提供持續穩定氣源保障。相關地方各級政府應積極主動開拓氣源,支持管道氣、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等多種方式、多種主體供應。完善應急調峰設施建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加快推進地下儲氣庫、沿海LNG應急調峰站等設施建設,城市燃氣必須具備一定的儲氣能力。
國家電網公司與相關城市統籌“煤改電”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制定工作方案,相關地方省級、市級政府對配套電網工程給予補貼,承擔配套輸變電工程的征地拆遷前期工作和費用,統籌協調“煤改氣”“煤改電”用地指標。電網公司按照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要求,嚴格落實電力供應。
(四)建立輿論引導工作協調機制。增強大氣環境管理決策的科技支撐,加大科研經費支持力度,加快國家大氣污染健康綜合監測網絡建設與研究,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及時準確為群眾解疑釋惑。統籌安排重污染天氣信息發布內容、時機和形式,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定期開展輿情分析研判,及時發布權威聲音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由環境保護部會同氣象局建立會商機制,統一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五)嚴格考核問責。環境保護部對“2+26”城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以區縣為單位參與排名,考核和排名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要強化監管,組織開展采暖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按季度調度各地“小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公布一批不能達標的企業名單,依法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涉及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